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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发[2000]53号)和《北京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京政办发[2001]4号),按照北京市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京震发防[2003]4号)的要求,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在地震应急期内,全校各院、系、所、职能部门必须遵循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立即自动按照本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地震应急机构职责

    1.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为全校地震应急领导机构,下设抗震救灾办公室。

    2.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校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基建工作、主管后勤工作、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员:其他校领导、学校办主任

    3.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和部署防震、抗震、减灾方案和措施。

    2)组织地震发生期间学校的抢险救灾工作。

    3)地震后教学、科研、生活、治安等方面正常秩序的恢复工作。

    4.学校抗震救灾办公室组成人员

      任:主管基建工作的校领导

    副主任:学校办主任、组织部部长、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人事处处长、学生处处长、研究生院院长、计财处处长

      员:组织部、宣传部、国际合作处、实验设备处、房地产处、基建处、后勤处、后勤集团、保卫处、校团委、校医院的负责同志

    5.抗震救灾办公室工作职责

    1)对抗灾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2)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落实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

    3)下设由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的职能组,具体负责落实工作。

    4)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立即进入工作状态,震后各项工作恢复正常后结束工作。

    6.抗震救灾办公室各职能组职责

    1)协调指挥组:负责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抗震救灾工作的具体措施;执行地震期间的协调指挥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核实、分析地震期间的灾情、抢险救灾信息、情况;管理校园网有关防震主页,编印内部信息刊物;负责联系北京市地震救灾总指挥部,并寻求必要的救援;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与上级有关部门、全校各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络;定期组织自查,撰写《自查报告》上报市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按照地震预案组织抗震救灾演练。负责单位为学校办。

    2)信息宣传组:负责做好日常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增强全校师生员工防震减灾意识和地震应急能力;做好地震期间的宣传安抚工作;做好学校防震对外新闻发布工作;管理防震广播电台;编印有关宣传材料。负责单位为宣传部。

    3)人员疏散安置组:负责组织地震期间校园内教师、职工、学生、居民的疏散安置工作员。负责单位为组织部、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后勤处、后勤集团、校团委、体育部、社区居委会。

    4)医疗救治组:组建学校医疗救护队,做好地震期间医疗救护工作和防疫工作,储备治疗、防疫用的药品和器械;会同校园建设部门组织人员抢险救护队,准备必要的工程机械、工具,负责地震期间被压师生员工的抢救工作。负责单位为校医院。

    5)抢险救灾组:负责全校建筑物抗震性能的普查、鉴定、分析和加固工作;组织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部位的抗震性能检查、鉴定、分析和地震设防工作;在地震期间安排配备各类抢险用的机械设备和手工工具;组织地震期间工程抢险队,储备足够数量的设备、配件,负责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工程的抢险、抢修、恢复工作;协助医疗救护组组织人员抢险救护队。负责单位为基建处、实验设备处、后勤处、后勤集团。

    6)治安保卫组:普查、评估全校危险品、防火安全、重点部位防震性能,提出改进措施;储备足够数量的专用消防和扑救物资,做好地震期间消防工作;负责地震期间的重点部门的保卫工作和全校校园执行工作。负责单位为保卫处。

    7)生活保障组:储备一定数量的食品及饮用水,保证地震期间全校师生员工的食品及饮用水供应;保障其它生活必需品供应。负责单位为后勤集团。

    8)财物保障组:负责应急救灾的资金保障;组织实验室设备抗震性能的鉴定、震后的抢修工作;做好危险物品的保管工作;储备抗震救灾物资。负责单位为财务处、实验设备处。

9)各院、系、所应成立由本单位领导组成的抗震救灾组织领导机构,组建抗震救灾抢险队,在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协调指挥下,负责本单位的抗震救灾组织领导工作。

二、临震应急期应急措施

根据《北京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规定,地震应急期分为临震应急期和震后应急期。临震应急期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预报区即进入临震应急期;震后应急期是指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宣布包括我校在内的区域处于临震应急期,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包括我校在内的区域处于紧急预防破坏性地震发生期,我校将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校部机关、保卫处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设专线电话,安排工作人员昼夜值班,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向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2.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配备笔记本电脑、对讲机、应急灯、手持话筒、地图、车辆若干,随时启用。

    3.抗震救灾办公室各职能组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随时进入工作状态。

    4.物资、财务、安全保卫等重点部位加强警卫,安排工作人员昼夜值班。

5.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交通、通讯等岗位加强昼夜值班,随时向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情况,必要时根据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指示切断电源、气源,防止或减少地震次生灾害所带来的损失。    

6.各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楼、图书馆、办公楼以及运动场馆加强值班,保证所有通道、大门通畅,各楼值班室配备消防斧头、应急照明灯、手持话筒。必要时,根据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指示切断电源,夜晚学生宿舍楼门不关闭。

    7.教职工住所、临时工住所管理部门负责动员居民、教职工临时工采取措施,保持居住场所通道畅通。

    8.储备较为充足的食品、饮用水、药品、医疗器械、抢险救灾物资,随时备用。

    三、破坏性地震应急措施

    破坏性地震发生,即进入震后应急期,学校将采取如下抗震救灾应急措施:   

    1.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一律设法赶往校部值班室,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组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学校抗震救灾工作,办公室及各职能组按照各自职能开始进入工作状态。

2.学校在主校区大操场、篮球场、网球场、图书馆东操场、思源楼前绿地、东校区操场等处设置地震安全区,用于安置全校人员。并安排上述安全区域的负责单位,负责组织、疏导、安置进入所属安全区域的人员,并负责维护区域内的秩序。

3.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全校教职工、学生、居民及其它人员立即按照安全、就近的原则,向学校指定安全区域疏散,疏散至安全区域的人员应自觉维护区域内的秩序。

    4.在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校抗震救灾办公室各职能组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抢险救灾、疏散救治工作。其中:

1)信息宣传组负责向疏散、受灾人员提供慰问、救治、信息、安抚服务,为指挥部提供统一指挥抗震救灾的手段,保证指挥部指令畅通;

2)生活保障组在安全组在安全区设立食品、饮用水发放点,治安保卫组及安全区负责单位的协助下统一分配发放食品、饮用水;    

3)医疗救治组在主校区、东校区各设立一个临时医疗救护点;对负伤人员进行救治。

    5.各院、系、所抗震领导机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在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各职能组,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其它事项

1.预防破坏性地震灾害是事关国家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各级领导都必须充分认识抗震灾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提高警惕和自觉性,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2.学校抗震救灾办公室各职能组的负责单位要按照本条例的要求牵头制定各职能组的应急工作预案。各院、系、所亦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抗震救灾工作预案。

    3.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学习防震减灾知识,增强防震意识,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各职能组和各院、系、所要按照各自的工作预案组织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科学地认识地震灾害和防震减灾工作,加强思想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混乱和恐慌,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