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2016-2017学年度北京交通大学信息公开报告

(2017年10月30日)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要求,由北京交通大学编制。全文包括2016-2017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年度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北京交通大学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落实教育部《清单》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开通运行以来,成为展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承载学校基本信息、体现学校整体风貌的重要窗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清单》所列事项情况

2016-2017学年度,学校通过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向社会公开《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信息总计353件,涉及10大类50项内容,网址为 链接 ,其中:

基本信息”15件,主要包括:学校领导班子和机构情况及办学基本数据、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教代会相关制度和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已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 链接

招生考试信息”36 件,主要包括:招生章程、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自主招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已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 链接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202件,主要包括: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相关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学校本年度部门预算和上年度部门决算批复信息,以及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已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 链接 。

 “人事师资信息”28件,主要包括: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和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和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已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 链接 。

 “教学质量信息”16件,主要包括: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及新增和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和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规模结构及相关就业数据,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已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 链接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22件,主要包括: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手册(本科生),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手册(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制度补充规定,北京交通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已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 链接 。

 “学风建设信息”4件,主要包括: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已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 链接

学位、学科信息”16件,主要包括:授予学位基本要求,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已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 链接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14件,主要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已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 链接 。

学校目前没有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故无这方面的信息公布。

(二)利用其他载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学校2016年面向校内各单位印发文件192件(不含校学退发文件),发布《北京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规章制度,印发重要文件单行本,汇总政策信息,协调部署学校各方面工作和服务师生;编发《北京交通大学通报》6期,传达学校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编发学校《年报》1期,编发《北京交通大学信息》55期,编写学校《年鉴》,面向校内外宣传学校年度工作全貌和重大成果。

2.校园新闻网2016年发布校园新闻1758篇。推出120周年校庆专题网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网站以及第十一次党代会专题网站,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校电视台制作电视新闻40期,要闻合计249条。广播站制作广播节目近300期。官方微博立足校园、见微知著,成为传播交大文化、弘扬交大精神、树立交大形象的重要窗口,开展舆论引导、推动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全年共发布博文1330条,平均阅读量达到2万以上,单条最高阅读量达100万+。新增粉丝数近万人次,粉丝数量成功突破10万。成功入选新浪微博校园评选的全国20家“2016-2017年度优秀高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拥有粉丝6.5万,阅读总人次400万+,其中有3篇阅读量超过10万+,位列2016年全国高校官方微信榜单第20位;学校官方头条号、企鹅号开通近一年,累计阅读量100万+。

3.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校务报告会、中层干部会、年度工作会、寒暑期工作会、民主党派人士情况通报会、离退休人员学校工作情况通报会等,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布我校高考招生政策信息;通过教代会等载体,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多年来,学校一直坚持对党委全委会议决事项通过新闻稿方式发布;2017年起,学校进一步对党委常委会重大决策事项第一时间通过新闻稿方式发布。

4.学校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三下午由学校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学校主页上的书记校长信箱成为促进信息公开、加强学校与师生沟通的重要平台;学校还经常举办校领导与师生座谈等活动,保证了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

(三)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建设功能全面的本科生、研究生招生资讯网,及时发布2017年各类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录取安排和申诉渠道等信息。重点加强了对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考生的公示,公示信息中包括考生姓名、中学、考核成绩、认定标准、录取要求等内容。2017年所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考生均是经过招生资讯网以及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过的考生。通过招生网站、微信、微博、印刷材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招生政策、程序和要求,编印了招生简章和本科报考指南,针对各省不同情况单独编印了各省2017年本科招生指南发放给考生。除了发布招生政策,部分特殊类招生还增加了考试报考指导、答考生问等内容,以便进一步加强考生对政策理解的深度。

2.财务信息公开

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全力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把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予以公开。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注意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不同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确保公开的效果。定期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加快实施“阳光财务”,依法依规做好财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2016-2017学年度收到1件有效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相关收费情况。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信息公开电子邮箱和进行年度督查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及时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五、收到举报、复议、诉讼等情况

学校2016-2017学年度未收到针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复议。

学校2016-2017学年度处理信息公开诉讼1起。

六、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组织机构健全

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统一协调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和校务公开监督办公室。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务公开日常工作。学校明确了信息公开清单各事项的责任单位,相关部处指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处理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注重学习调研兄弟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同时加强校内相关部处沟通协调,结合学校信息工作具体实务,研究解决信息公开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途径方法。

2.公开流程规范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对其职责范围内应该公开的事项、内容,经单位一把手审核并报请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提交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公开,遇重大事项需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公开。对于未列入校务公开目录,而教职工和学生要求公开的事项、内容,由责任部门提交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讨论,必要时请示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其是否公开以及公开的范围等。对拟公开的事项、内容要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泄漏党和国家秘密,不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校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公开”的原则,确定每个项目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

3.公开范围按对象界定明确

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范围以及暂时不宜对外公布的事项外,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学校管理、教职工、学生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校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是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涉及人、财、物、基本建设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涉及教职工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公开也不是不分对象的任意公开,对于面向社会公开的主要事项、面向校内公开的主要事项、面向一定范围公开的主要事项、面向党内公开的主要事项进行了相应的区分。

(二)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依法严格开展信息公开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学校需不断加强研究,合理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做到实体、程序双合法。

2.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发展迅猛,手机作为工具的应用日益广泛,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加强相关方面工作的培训、探索与研究,建设好信息公开的新媒体阵地。

(三)改进措施

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高校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建设,强化信息公开的宣教培训和日常管理,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北京交通大学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1685234。

                                  

 

北京交通大学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