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2013-2014学年度北京交通大学信息公开报告

(2014年10月31日)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的要求,由北京交通大学编制的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2013-2014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落实教育部《清单》要求,并以此为契机和抓手,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逐条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要求,深入研究《清单》所列公开事项,组织校内相关部处单位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结合学校实际对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涉及到的10大类50条内容进行了认真研讨和分工部署,明确了清单各事项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清单内容的收集汇总和审核整理的工作。经过逐条分析、逐项梳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更加系统,更为规范。

初步建立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为构建统一的公开平台,学校调研兄弟高校经验,结合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整合学校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力量,积极建设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统一公布清单各项内容,网站于10月底正式开通运行。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既体现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这一核心内容,又涵盖了信息公开制度流程、指南、年报等基本要素,展示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面貌。

逐步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学校在落实《北京交通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北京交通大学党务公开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交通大学校务公开指南》,起草并完善了《北京交通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及流程》、《北京交通大学依申请信息公开方式与程序》,并设计了相关表格。

(二)积极开展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1.招生信息公开

2013-2014学年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十公开”要求,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延长信息公开时间,提高信息公开的有效性。

招生章程及相关招生政策公开,将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招生计划情况、录取原则、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学费标准、高考咨询方式等内容均纳入招生章程,在我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开,在微博、微信上简要提醒。招生章程及招生有关政策还编印成招生指南等书面资料通过邮寄或咨询会等方式发到中学和学生手中,招生咨询网提供指南电子版下载。招生章程的简要内容在部分报刊、杂志上发布。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含农村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艺术类等特殊类招生办法均在我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开,其中外语类保送还向有资格推荐外语类保送生的中学寄发了书面资料。

招生计划公开,除在我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开外,还在微博、微信上简要提醒、送各省级招办向考生公布,并通过编印招生指南等宣传资料、新闻发布会、校园开放日、部分报刊杂志进行发布。

获得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含农村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信息公开,将认定考生姓名、毕业中学、测试项目、测试结果、合格标准、优惠分值等关键内容在我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开和公示,其中获得外语类保送及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还向认定考生所在中学寄发了公示函,要求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艺术类认定考生的资格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并报到所在省考试院高招办公示。

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公开,录取期间将各省录取时间安排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学校分类型、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通过微博、微信及时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查询本人录取信息。

招生咨询办法和联系方式公开,通过校园新闻网、我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部分报刊杂志公布。

监督渠道和违规事件查处等信息公开,在我校招生网站,招生章程、保送、自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中均有公布。

2.财务信息公开

学校2014年部门预算和2013年部门决算批复信息,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在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类信息,在学校财务处网站上和财务处的公告栏公布;财务规章制度类信息,在学校财务处网站上公开;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银行汇入款类信息在学校OA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财务信息系统上发布;年末结账、报销业务类信息在学校OA办公自动化系统、财务处的公告栏及校内教职工邮箱里进行公开。

3.人事信息公开

本学年度学校主要对五个方面的人事工作内容通过网络、邮件、学校OA系统、公告栏等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一是人事人才工作文件的公开。文件内容包括岗位聘任、年度及聘期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才队伍建设、薪酬管理等人事工作的各个方面,同时编制并公布了补充版的《人事人才工作文件汇编》以方便教职工查阅相关内容。二是招聘信息公开。各类人才、教师岗位、非教师岗位的招聘信息都在学校主页、人事处主页、学校OA以及有合作关系的招聘类网站进行公开发布。三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发布、教师申报情况、评审情况、评聘结果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从始至终的各个环节面向全校公开公示。四是为教职工服务的内容公开。协助教职工解决配偶落户、协助教师申报国家各类人才项目、校内外各类推优评先等工作内容都按要求在人事处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同时,人事处还面向新入职教职工编发了教职工服务指南。五是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的工作信息公开。《高校基本情况统计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报表》、《高等学校年统报表》等统计报表以及上报的各类材料都在人事处公告栏进行了公示。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清单》所列事项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涉及10大类50条内容、总计740件信息,均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向社会公开,其中:

“基本信息”17件,学校领导班子和机构情况及办学基本数据、学校规章制度、教代会相关制度和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已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学校章程正在制定中;

“招生考试信息”32件,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的招生计划与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均在网上及时公开;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590件,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相关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学校本年度部门预算和上年度部门决算批复信息,以及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全部上网公开;

 “人事师资信息”31件,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和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和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均在网上公开;

 “教学质量信息”12件,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及新增和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和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规模结构及相关就业数据、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已在网上公开;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30件,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以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均发布到学校信息公开网上;

 “学风建设信息”4件,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已在网上公开;

 “学位、学科信息”13件,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均在网上公开;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7件,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已发布网上面向社会公开;

“其他信息”4件,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已在网上公开,我校目前没有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故无这方面的信息公布。

(二)利用其他载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学校面向校内各单位印发文件389件,通过发布规章制度和通知等,协调部署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编发《北京交通大学通报》4期,刊载学校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编发学校《年报》1期,编写学校年鉴,面向校内外宣传学校年度重大成果。印发《教师服务手册》,修订《学生手册》和《研究生手册》,汇总政策信息,为师生服务。

2.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校电视台、广播站、宣传橱窗等发布学校新闻要情,使学校师生员工及时了解校务活动情况。编辑出版校报18期,制作电视新闻29期,编辑制作广播节目330期,校园新闻网发布新闻信息近2123条。学校和校内各单位加大校园网信息化建设力度,让学校各项政策程序更加公开透明、使师生获取信息更加高效便捷。

3.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校务报告会、中层干部会、学校年度工作会、寒暑期工作会、民主党派人士情况通报会、离退休人员学校工作情况通报会等,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布我校高考招生政策信息;通过教代会等载体,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增加了学校工作的透明度。

4.学校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三下午由学校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学校校园网知行信息交流平台设有校务信箱,内设公告栏、书记校长信箱等8个子信箱,安排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关注并回复师生意见;举办校领导与学生网络在线交流等活动,保证了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

5.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兴载体,创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官方微博成为发布学校各类信息、宣传学校工作的重要平台,粉丝人数达到68928人。学生工作部门运用QQ群、飞信群、人人网、微博、微信等新兴载体,及时公开学生管理服务类相关信息,收到显著成效。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3-2014学年度,我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相关收费情况。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信息公开电子邮箱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及时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普遍认为学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方便快捷,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较高。

五、收到举报情况

2013-2014学年度未收到针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六、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统一协调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和校务公开监督办公室。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务公开日常工作。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学校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每部门均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开展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2.做好学校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通过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纪要,向校内单位公开;学校干部选拔均按文件规定进行校内通知、资格审查、公开竞争答辩、民主测评、任前公示,最后以党发文件发布任职通知;学校努力做好广大师生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开,在《北京交通大学章程》的起草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仅向校领导、职能部处和学院征求意见,还通过座谈会、走访、电话、邮件等方式听取教育行政部门、章程专家、离退休人员建议,并开通了章程建设专题网站,向全校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介绍学校章程建设的有关情况,欢迎大家建言献策。

3.拓宽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平台

学校将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媒体相结合,信息公开载体丰富多元。学校开通了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学校“知行信息交流平台”设有校务信箱,成为促进信息公开、加强学校与师生沟通的重要平台;学校通过校园网并主动联络新闻媒体发布学校招生计划和各项工作成果;通过纸质文件、工作简报、通知、公告栏、电子屏幕、部处网站等面向校内公开规章制度、办事流程、通知公告等信息;OA系统、飞信群、人人网、微博、微信等网络载体向校内师生实时发布各类管理服务信息;广大师生还可以利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信息咨询。

(二)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学校对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学校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维护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在新的形势下信息公开领域还有一些新的课题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去不断研究和探索。

(三)改进措施

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高校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建设,强化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宣教培训,积极开展相关学习和调研,推动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北京交通大学信息公开专题网站(http://www.bjtu.edu.cn/pub/xxgk)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1683983。